因為要幫vivian問是否有工作機會的事,
去電Aunt Amy是否有空聊聊,
Aunt Amy說心情不好,也正想找人說說話,
2人就約在A11會議室一晤,

Aunt Amy家住悅康天珠店附近的巷子,
巷子裡的住戶多半停車在自家門口,
這天Aunt Amy去接了兒子下課回家,
看到婆家門口被別人停了車,
Aunt Amy心急,就問了車主,
Pm7:30之前要把車子開走,
車主回說,”這是公家的地方,我不開走如何?”,
Aunt Amy就脫口而出,標題那3個字,
然後騎了機車就送兒子回家,
心想好像這麼説是不對的,
又騎車回婆家門口,向車主道歉,
不一會兒警車就來到了,
原來是車主已經向警局報案了,

警察問明事由,告訴雙方,這是公然污辱罪,
提告方有6個月的提訴期間,
在這6個月內要提告就到警局正式報案,
Aunt Amy為了這心急脫口而出的3個字,
雖然已經道歉了,車主也口頭說接受她的道歉,
仍憂心未來6個月內,車主可能會再提告,
心情真是糟透了,

說話是很重要的一門學問,
如何讓心情不受環境的影響,說出對的話更是重要,
(如:心急或生氣時不說話)
如何放下習慣成自然的自以為是,也是很重要的課題!!
(如:門口的公家地是我家的停車場,別人不能停,別人停還要罵別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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