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聽聞,念高中,
若是班上學期成績前3名的話,
是可以減免學雜費的,

記憶中,公務員的小孩減免學雜費,是先繳了錢,
再憑繳了費的繳費單,去把錢申請回來的,
就搞不清楚這高中的減免學雜費是如何處理的,

去年有個不太甘願去念,也只能去念的小孩,
就跟她提了說,到這個學校,她算是很前段的學生,
應該可以試試看拿不拿得到學期成績前3名,
好處是可以減免學雜費,
結果這小孩上學期的成績是班排名第3,
返校拿回來的註冊繳費單,
學費,雜費欄的金額是0,
請看相片,

真的不用繳耶,也不用先繳再申請回來,
這學期就省下8千多元,真好,

小孩加油,加油,保持好成績,
可以省錢,又可以提高推甄的可能性,
這麼多好處的事,一定要繼續保持下去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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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hsheenir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